液壓支架試驗方法 1、動作和密封性能試驗 2、在試驗臺上試驗其初撐力 3、每批抽檢10%但不少于3架 檢驗規則 1、外觀檢驗應達到完好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液壓支架試驗方法
1、動作和密封性能試驗
1.1、支架各運動部件動作應準確、靈活、平衡、無澀滯、蹩卡、滲漏及竄液現象。
1.2、各部件相對運動范圍應符合技術要求。
1.3、操縱閥試驗按標志或設計規定動作各進行三次,其中一次處于極限位置,在泵站額定壓力下,持續充液 1min,各液壓元件及連接管路不得滲漏。
2、在試驗臺上試驗其初撐力,支架實際初撐力不少于額定初撐力的 95%,每批抽檢10%,但不少于3架,在初撐力的試驗時穩定30min不得自降,如不合格擴大到20%,再有不合格則逐臺試驗,對不合格者返工復修。
3、每批抽檢10%但不少于3架進行工作阻力試驗偏差不得大于+5%,如有不合格者擴大到20%,再不合格則逐臺試驗對不合格者重換其元件。
液壓支架檢驗規則
1、外觀檢驗應達到完好標準并符合下列要求
1.1、支架各部位應清潔、整齊、無雜物、附屬件應齊全無缺失,膠管開口端應帶防塵罩。
1.2、膠管、接頭等懸掛物應符合要求。
1.3、支架在水平位置時,其高度以支承頂梁前窗中點的垂線距底座中心線的偏離尺寸之比不得超過28:1。
3、各立柱的升降速度必須保持同步